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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神8590cn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4-07 信息员: 浏览次数:1152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

2.按计划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招生学院实际录取人数(含推免生)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 学院分别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 “电子信息”两个学科专业的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公示的录取(复试)办法,负责复试和考核的过程管理工作。复试小组由学院不少于5人,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各项政策的制定、指导及过程监管;学院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复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和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5.学院要落实现场复试的场所(候考室、考室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特别是要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范通过ChatGPTAI技术作弊。

6.本学院招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完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学校的政策和标准。

7.学院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调剂指标数

本批次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指标数为14个,“电子信息”专业(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指标数为6个(若本批次调剂生招生指标未全部用完,将另行安排后续批次调剂。)

(三)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第一批申请调剂考生,系统开通时间:

2024480000 --- 2024481200

经过第一批调剂复试拟录取后,若还有招生指标,将组织第二批调剂申请的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4410日。

如时间有调整,学院将在网站上通告。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4101700前将所有材料的PDF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425998517@qq.com。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名)于复试前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调剂考生的复试

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各专业调剂政策以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和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4. 学院会在调剂生复试前在学院网页上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1)拟接收调剂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考生要求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代码前4位为: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9网络空间安全、0835软件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2)拟接收调剂专业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的考试要求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代码为: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38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2 通信工程、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4 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0 人工智能、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7.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七)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专业理论知识复试科目为《程序设计(C语言)》。专业课有关内容:

专业

复试科目名称

主要内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程序设计

C语言)

C语言基本知识、程序设计基本的数据结构和算法,具备C语言程序设计能力等

电子信息

085400

程序设计

C语言)

C语言基本知识、程序设计基本的数据结构和算法,具备C语言程序设计能力等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

    ①创新能力、创新精神、科研潜质等;

    ②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

    ③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综合素质问答等。

  (3)外语能力考核

    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学院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必要时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复试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面试设专项试题、综合素质问答等;面试过程由专人记录;参加面试的教师独立评分(百分制);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各项考核计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办法,其所占复试最终成绩比例为:外语能力占10%、专业素质能力占45%,综合素质能力占45%。复试各项成绩按比例合计复试总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即: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10%+专业素质能力×45%+综合素质能力×45%

    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复试最终成绩60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6)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八)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

    2、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两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拟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拟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相同且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也相同,则按复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拟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对同一批次复试,复试成绩及格、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备选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本专业新增招生指标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情况,则从同一批次备选拟录取名单中依次递补拟录取。如果递补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标,则按照前述原则,再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组织下一批次复试。

    3.学院在网站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本院电子信息专硕专业指标含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培生名单待复试结束后师生互选阶段再行确定。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学历和管理与其他研究生一样,但研究生论文指导由联合培养学校的导师和我院的导师共同负责。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将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学院纪检委员将全程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各项工作将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随机检查。

    3.在不影响复试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学院还将接受学校职能部门检查人员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检查和监督。

    4.复试过程,学院将实行责任到人,失责必究、问责必严。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录取质量。

    5.学院监察电话:(05918371322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院招生电话:(05918305909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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